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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志愿录取规则(补报志愿)

发布时间:2023-08-09 23:02:0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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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14日至15日  18时前完成第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并录取结束。

2、  7月16日  9时通过吉林教育信息网第一次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必须在当天17时30分前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3、  7月17日  9时省招生办按征求志愿第二轮向学校提供档案,高校应于当天17时30分结束录取。

4、  7月18日  9时省招生办第二次通过吉林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在当天17时30分之前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5、  7月19日  9时省招生办按征求志愿向学校第三轮投档,学校应于当天17时30分结束录取。

6、  注  省招生办在征求志愿的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征求志愿,逾期将关闭填报征求志愿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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